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北京四中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审判情况:网络平台成主要被诉主体 当事人普遍面临举证难
时间:2025-10-31 10:17来源:北京政法网责任编辑: 安羽

10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涉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同时,针对个人、网络平台以及监管机构在信息保护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作为集中管辖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上诉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至2024年,北京四中院共审结66件涉及个人信息权益的二审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逐步提升。

北京四中院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呈现的主要特征:一是案件主体多元,互联网平台成为主要被诉对象;二是侵权行为呈现“扩大化”与“叠加化”特点;三是当事人举证困难;四是新兴技术应用加剧侵权隐蔽性与复杂性;五是数字认证业务运营流程存在系统性风险。

对此,北京四中院提出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司法建议:社会公众在接受互联网服务时,应重点关注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与使用目的,加强密码管理。权益受损时应及时固定证据,优先协商或投诉,避免采取“人肉搜索”等方式违法维权。

互联网平台应制定清晰、可执行的信息处理规则,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敏感信息单独设置处理流程与授权机制。在产品设计中嵌入用户信息权利保障功能。

网信、工信、市监等监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压实平台责任。对于网络诈骗、“开盒挂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应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源头治理。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