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3批指导性案例里这起危险驾驶案,同样是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的情形,这对我们正在办理的白某危险驾驶案很有启发。”2025年4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酒驾醉驾专题案例研讨会上,部门主任张丽红手持案例汇编,带领检察官逐案剖析。
这并非偶然一幕,而是昆都仑区检察院的工作日常。在这里,指导性案例早已从最开始书柜中的“沉睡档案”,跃升为检察官时时翻阅的办案“活教材”。
深耕细研
让案例“活”起来
为了让凝聚司法智慧的58批指导性案例真正“活”起来,近年来,昆都仑区检察院构建了多层次的学习体系:依托“1带N”导师制,资深检察官带领青年干警逐案研读指导性案例,重点解析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核心要点;定期举办“检察官沙龙”活动,围绕类案办理难点,结合指导性案例进行沉浸式研讨,确保学深悟透;开展“案例实战推演”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文书评比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促进灵活运用。“一系列活动,让我办案时就像旁边有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在指导,心里特别踏实。”该院青年检察官赵雅贞坦言。
精准对接
让案例“用”到位
“指导性案例不是拿来‘摆样子’的,关键是要和办案实践拧成一股绳。”该院检察长刘冏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强调。为确保案例应用落到实处,该院建立了“三必”机制: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前必学相关案例、办理重大案件必查案例库、制作法律文书必引参考案例。近期讨论一起涉及生态环境受损的公益诉讼案件时,该院综合业务部提前调取第54批指导性案例,在检察官联席会上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融入法律监督体系等创新机制。“这起指导性案例,为我们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和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思路。”参与讨论的检察官程丽华感慨道。
202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调查生态环境受损情况。
直面问题
让案例“效”更优
尽管指导性案例蕴含丰富智慧,可在实际应用中仍可能遇到“水土不服”的情况。为此,该院精准施策:汇编案例适用指引,将指导性案例按罪名、程序分类汇编,标注与当地案件的衔接点;创设“三维评估法”,即相似度比对、差异性分析、本土化改造,确保案例应用既规范又灵活;开展“以案释法”实战培训,让资深检察官结合自身办案经历讲解如何从案例中提炼裁判要旨。
从“被动学习”到“主动运用”,从“机械参照”到“灵活转化”,昆都仑区检察院在应用指导性案例过程中走出了一条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的实践之路。正如该院检察官办案中常说的:“每一批指导性案例都是法治建设的‘脚印’,沿着这些‘脚印’往前走,就能让公平正义以更可见、可感的方式来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