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的灵魂。”法院文化建设是奠定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承载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凝聚法治共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使命,既是自我革新的内在动力,也是信仰培育的关键纽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落实全省人民法院要“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的要求,抢抓机遇、集聚优势、争创一流,坚持解放思想,形成“走在前列”的高度自觉;坚持扬长避短,积聚“走在前列”的发展优势,以文化建设这把金钥匙,打开法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之门。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通过“青年法官理论研究小组”“青年法官讲坛”等载体,顶格推进人才发展战略,突出案例优势,有效推进调研模式由“单兵作战”向“集群攻坚”的转变,并打造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用文化“软实力”提升司法“硬效能”,用“润物无声”之态,助法院工作长虹之势。
青研淬火,笔阵墨韵铸法磐
梯队蓄能——锚定政治铸魂、专业提质、审判提升“三维目标”,成立由院领导和50余名中青年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青年法官理论研究小组,构筑政治理论学习、审判业务交流、学术研究平台,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和“专家型法官”培养。
机制增效——充分利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用好指导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做好释法明理;抓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庭一案例、一人一档案、一季一通报,做到“月度论法、季度评案、年度著文”。
靶向破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点调研课题,结合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精品调研成果;打造“南法讲坛”系列文化品牌,开展“青年法官讲坛”活动200余期,邀请业务骨干、法学专业学者等共同学习研讨解决审判实务中的问题,把办案难点转化为调研课题,以调研成果促进审判质效。
法校联动,杏坛法脉薪火传
人才共育——与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打造“审学研”一体化合作机制。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实现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的深度融合。构建“1个课题+2个导师+3次改稿”机制,在法治思维培养、法律实务难题、论文写作方法等方面开展分层授课,共计为50余名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提供专业指导。
实践共训——明确司法审判一线为教学指导的“主阵地”,带领学生走进“实战”课堂。民事审判二庭在黑龙江大学校园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庭在东北林业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五常市大米协会诉黑龙江某米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刑事审判庭邀请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走进法院现场旁听邵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庭审。
成果共享——与东北林业大学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校共建“南法经验”。充分利用法院案例资源“富矿”,依托院校雄厚的专家人才优势,形成调研工作合力,引领理论研究水平与司法实践能力双向提升。与哈尔滨体育学院合作成立“护航亚冬会工作室”,建立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为2025年哈尔滨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的成功举办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鸿雁竞秀,判牍昭辉映碧天
头雁领航——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培优工作,创新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开展领军人才培塑、审判人才培育、青年人才培养“三项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现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院长常鹤多次受邀到国家法官学院、广西高院授课,充分展示作为人民法院院长积极履职尽责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践经验,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典型样本。
强雁带动——一名干警主持了黑龙江省法学会2024年度重点课题《司法建议促推市域社会治理的实践功能》,参与调研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证问题研究》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中获评良好等次,为服务推进龙江法治建设贡献“南法智慧”。
群雁齐飞——2024年,四篇优秀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两篇裁判文书、两场庭审在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中荣获佳绩;十三篇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评选中斩获奖项;一篇论文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构建了“党建+业务”双融互促的学术生态。
法策参枢,政通良智启新篇
司法谏言——构建“一案一分析、一域一建议”模式,以司法建议之“势”蓄市域治理之“能”。2024年,共制发司法建议13份,收到回复函13份,回复率达到100%。聚焦金融审判实践中的“堵点”“盲点”,与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合力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共同推动金融市场协同善治。
典案垂范——发出首份《家庭赡养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全职太太”家务补偿案、民政部门与亲属共同扶助失独老人可适当分得遗产两个案例入选黑龙江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出全省首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主动履行督促令》。
智库赋能——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中当好“智囊团”,院长常鹤当选黑龙江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多名干警当选刑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提出的《关于亚冬会期间“涉外历史建筑”安保工作的对策建议》获副省级领导批示;提出的《关于我省法治副校长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对策建议》刊登在《全面依法治省实务研究》2024年第四期,为黑龙江省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注入“南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