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对方不在本地就无法解决,没想到你们通过网上倾心调解,就把钱给我要回来了,真是省心又便民,我为你们办事高效点赞!”3月27日,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晓冬”调解室里,农民工唐某对人民调解员孙晓冬这样夸赞道。
原来,唐某是一名60多岁的农民工,其无特殊生存技能,且腿脚行动存有一定的不便,因此其只能从事轻微型的体力工作。
2023年1月,唐某来到大庆某饭店应聘洗碗工作。同年12月,其因与厨师发生了纠纷,便一气之下提出辞职,但在结算工资时却还存有4500元劳务费尚未结清。经多次催讨未果,唐某欲将饭店老板于某诉至法院,但因不了解法律,其于今年3月26日来到大庆高新法院咨询起诉事宜。
立案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便立即开启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采取优先审查和优先处理,向其讲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方式的好处,并建议其走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
随后,在导诉人员引导下,唐某来到司法局派驻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晓冬调解室”。接到申请后,人民调解员孙晓冬立即联系于某,并了解到于某现已将饭店出兑,并在浙江省杭州市定居。
考虑到于某家在外地,为实质化解双方纠纷,让农民工能快速拿到钱,调解员当即决定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并告知双方可通过手机登录线上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就可实现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纠纷化解的司法服务。
次日,调解员孙晓冬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调解起初,于某认为对方小题大做,存有对抗情绪;唐某认为,对方已欠付工资一年多,表现急躁焦虑,甚至在调解中还出言不逊,致使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实质化解决纠纷,调解员转变思路,采取单方调解,一方面做于某思想工作,引导其体谅农民工的不易,另一方面安抚唐某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即于某给付4500元工资,唐某主动放弃利息。
为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唐某提出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后,法官和调解员再次做于某工作,从申请执行对其影响的角度督促其当即履行,很快于某就通过微信将4500元转给对方,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收到案款后,唐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故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一份薪水,不仅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并充分借助线上调解平台开展“远程办案模式”,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大力解决讨薪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