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从“一室护苗”到“全域护航”
时间:2025-10-29 14:50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 陈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打造“向日葵工作室”特色载体,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共建“向日葵探望权基地”“关爱工作室”,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到实处,用温情司法书写着“护苗”答卷。


尖山区人民法院与区关工委举行座谈会

如今,向日葵工作室已超越单一调解场所的定位,成长为集纠纷化解、心理疏导、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于一体的综合保护平台。


尖山区人民法院干警与未成年人一同制作非遗手工

抚养权之争

精准施策 护母爱归位

“法官,他打孩子!你看这伤,你一定要帮我把女儿要回来!”2024年深冬,丁某攥着衣角,红着眼圈走进尖山区人民法院向日葵工作室,声音里满是急切与哽咽。她身后的9岁女儿王小某低着头,怯生生地附和:“阿姨,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您先别慌,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咱们得把前因后果都摸清,才能给孩子最妥当的安排。”承办法官看着母女俩焦灼的神情,当即决定启动多部门联动调查,法院联合妇联、关工委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先后四次走访王小某所在的学校、日常托管机构和王某父母家。经过调查,王某动手打孩子是因为发现孩子在脚底写了老师的名字,一时情绪失控;更关键的是,王某长期在外地打工,早已再婚并育有两个年幼子女,孩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很难兼顾王小某的学习和生活。

“咱们法院判案要始终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这可不是简单看谁有理,核心是看谁能给孩子一个更安稳、更利于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不管因为什么理由,打孩子都是不可取的。”法官在对王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时说。承办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小某由王某抚养变更为由丁某抚养。拿到民事调解书的那一刻,丁某含泪紧紧抱住女儿,王小某抽泣着说:“妈妈,这次我们真的不分开了。”

这场变更抚养权纠纷的化解,正是向日葵工作室“护苗”工作的生动缩影,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评判,而是以细致调查摸清实情,用温情调解修复亲情,让司法衡平倾斜少年,让缺失母爱归位家庭,为成长之路筑牢港湾。

“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做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要做守护成长的引路人;不能只着眼于护好当下,更要考虑长远未来。”尖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孙俐兴的话道出了“护苗”的核心要义。

探望权僵局

柔性化解 解亲情心结

“孩子都让你带坏了,你别来了!”2025年5月的一个周末,赵某怒气冲冲地将前妻孙某拦在门外。“我怎么知道她手机里有这些内容?你凭什么说我没管好!”孙某又气又委屈。多次交涉无果后,孙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时了解到,二人的争吵在于赵某在小艾的手机里发现其与网友的暧昧聊天记录,认为孙某在探望时监管失职。“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能随意剥夺”。法官首先明确法律边界,随后展开家庭教育指导,“孩子出现问题,父母更该共同引导纠正,互相指责只会加剧矛盾,受伤害的还是孩子。”

为彻底化解矛盾,向日葵工作室的心理咨询师主动介入,与小艾深入沟通后,向其父母解析了青春期前期孩子的心理特征:“这个阶段的孩子渴望情感联结,不当交往,往往与亲情缺失有关。你们经常争吵,只会让孩子更缺乏安全感。”这番话让争执的两人陷入沉思。在法官和咨询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孙某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日7时至19时探望小艾,赵某予以协助。

当向日葵探望权基地的大门打开时,小艾一眼就看到了母亲,飞奔着扑进妈妈怀里:“妈妈,我好想你!”看着孩子灿烂的笑脸,赵某和孙某的眼眶都湿润了。

案件调解后,法院联动妇联开展跟踪回访,持续关注小艾的成长。如今小艾笑容多了,学习成绩也稳步提升。

尖山区人民法院依托向日葵工作室,整合法院、妇联、心理咨询机构等多方力量,创新“释法明理﹢家教指导﹢心理疏导﹢事后回访”工作模式,破解家长对立僵局,引导家长共担教养责任,用温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抚养费风波

依法纠偏 守成长底线

2025年9月,李某以分居两年、感情破裂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家庭调解室内,双方刚提及抚养费便争执不休。“我收入有限还得租房,抚养费最多给1000元。”李某面露难色。刘某当即怒怼:“孩子一直由我带,1000元够什么?我自己养,不用你管!”李某竟一口同意,两人就要签字,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其中蹊跷,当即制止。

“先别急着签字,得把孩子情况说清楚。”在法官耐心追问下,隐情浮出水面:6岁的小宇患有轻微孤独症,刘某为专心照顾孩子无固定工作,收入极不稳定。“‘免除抚养费’的约定,是给孩子的未来埋下隐患!”法官严肃警示,“这根本保障不了他的生活,尤其是患病孩子的特殊需求。”

“我自己的孩子能不管吗?苦点累点我认!”刘某梗着脖子反驳。“我懂你的心意,但光有爱是不够的。”法官语气温和却坚定,“小宇要上学、做康复、吃药,哪样不要钱?你收入不稳定,万一遇事,孩子的治疗和生活该怎么办?”

法官转而看向李某,语气恳切:“1000元确实难以覆盖基本开销,何况孩子要治疗。每月多500元,对小宇可能就是多一次康复机会。我理解你打工不易,但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更是责任,总不能让孩子将来觉得妈妈没尽过责吧?”

这番话让李某眼眶泛红,愧疚地说:“法官,我错了,就算省吃俭用,也得凑钱给孩子治病。”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宇年满18周岁。结案后,法官递上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关爱提示函,叮嘱二人重视孩子心理疏导。

尖山区人民法院处理涉抚养费纠纷时,针对家长因经济争议、情绪对立,忽视孩子需求的问题,精准排查隐情,结合法律释法明理,破除“赌气免付”等误区,用专业与温情为未成年人权益筑牢保障防线。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