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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后事,大棚田间解:一场“移动法庭”背后的司法温情
时间:2025-11-21 09:50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 陈言

“法官同志,这大棚是我丈夫生前租的,现在他走了,我想把合同转到我名下,可跟大棚这边一直谈不拢,来回跑了好几趟也没解决……”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友谊人民法庭里,原告梁女士的声音带着无力与疲惫。

几年前,梁女士的丈夫与当地农场签订了大棚租赁合同,靠种植蔬菜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丈夫突发疾病去世,梁女士希望接过丈夫的“接力棒”,继续经营大棚,但农场对合同变更事宜心存顾虑,双方就租赁权继承、合同条款细节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梁女士将农场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赵婉璐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细致梳理,合同中虽载明“乙方权益可由家属承接”,但仅是笼统条款,未明确承接流程、所需手续及责任划分,导致后续变更难以推进。同时,赵婉璐注意到,梁女士家距离友谊法庭近30公里,她一人承担照顾老人孩子和经营大棚的重担,若按常规开庭,梁女士要频繁往返大棚与法庭,十分辛苦。

“不能让当事人再折腾了,咱们去大棚现场看看,把法庭‘搬’过去!”赵婉璐当即决定,带着书记员去实地勘察,将法庭搬到大棚里。


开庭当天,赵婉璐和书记员提前来到农场。没有庄严的审判庭,几张桌子拼在一起就是“审判席”,周围的蔬菜大棚成了最特别的“背景板”。赵婉璐先对涉案大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随后召集双方在田埂边沟通。

“梁女士想继承租赁权,是为了继续经营大棚,维持家庭收入,这符合合同里‘家属承接权益’的初衷;农场担心合同变更有风险,咱们也能理解。”赵婉璐用质朴的语言拉近双方距离,再结合法律规定与大棚经营实际,逐条梳理争议点,耐心解释租赁权继承的合法性,还帮助双方进一步细化合同内容,明确租金缴纳方式、大棚维护责任以及合同履行细节。

在赵婉璐的耐心释法下,双方情绪渐渐平复。农场负责人率先松口:“法官都跑到大棚里来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也不纠结了,只要手续合规,同意把合同转到梁女士名下。”

梁女士紧紧握住手中的合同资料,眼中闪着泪光:“没想到法官会专门来大棚开庭,不用我再来回跑,还把事情说得这么明白……你们真是我的恩人!”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梁女士顺利拿到变更后的租赁合同。赵婉璐欣慰地对双方说道:“只要能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多跑几步不算什么。”

这场开在大棚里的“移动法庭”,不仅化解了矛盾,也让司法温度直抵田间地头。下一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依托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便民举措,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一线,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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