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地处黑龙江水系上游,坐拥汤旺河国家森林公园核心腹地,境内河流密布、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汤旺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践行“法治+生态修复”理念,构建“打击、修复、普法、协同”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为黑龙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筑牢司法屏障,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生态保护新路径。
司法亮剑 以办案敲响法治警钟
汤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强化刚性追责,让案件成为“法治公开课”。
2024年6月,董某某、于某在禁渔期使用“花篮子”绝户网,在乌云河非法捕捞本土野生河鱼157公斤,对水域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固定完整证据链,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5月,该案公开开庭,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旁听庭审。法院当庭判决两名被告人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连带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26055.72元。
该案实现“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到位,既让违法者付出法律代价,又向社会传递“非法捕捞必追责”的强烈信号,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方”的效果。

系统修复 以实干织密保护网络
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打破“重处罚、轻修复”惯性,推动生态修复从“被动补救”向“主动治理”转变。
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水产等部门,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将生态损害赔偿金专项用于增殖放流。在乌伊岭湿地保护区,300余斤本土鱼苗被投放至受损水域,为河流生态注入生机。同时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线索共享、联合勘查、修复共管,形成流域保护合力,确保修复实效。

精准普法 以共识筑牢守护根基
针对辖区地域广、村落散、普法难等特点,构建“精准普法+沉浸式体验”模式,组建普法小分队深入集市、村屯、林场,以案释法讲解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现场展示禁用网具,直观揭示危害。
依托“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等形式,让群众近距离感受生态司法。针对老年群体用横幅、手册等方式线下普法,面向年轻群体推短视频、建微信群线上宣传。结合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扩大覆盖,推动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守护者”。

长效守护 以坚守绘就生态画卷
生态修复回访显示,增殖放流河段鱼群数量明显回升,群众主动劝阻违规捕鱼已成常态。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完善巡查机制,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守护北疆清流是一场持久战。汤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公益诉讼履职,完善协同治理,深化精准普法,推动生态修复常态化,以检察之力守护汤旺河水清岸绿、鱼跃人欢,为建设美丽龙江、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基层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