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莘莘学子收获梦想的季节。曾经身心受创的未成年被害人小恒(化名)收到某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是检医携手开展的心理救助,驱散了我心中的阴霾,助我走出伤痛、重返校园、考上大学。”小恒的涅槃重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过程中,福建省检察机关直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痛点、难点,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构建长效保障机制,携手各方协同履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壮大协同保护“朋友圈”
身体上的创伤总会愈合,而心灵创伤留下的阴影可能伴随一生。
“在近年来的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遭受性侵、故意伤害等不法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往往会伴发创伤性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其学习和生活,进而让整个家庭陷入困顿。为此,我们要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转化为触手可及的司法实践,切实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和现实困境。”福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说,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在这方面进行了扎实有效的探索,帮助多名未成年被害人修复创伤、重新启航。
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当事人的母亲送来锦旗致谢
2024年6月,小恒在课外培训期间被同学小林(化名)用利器划伤,造成轻伤一级、十级伤残。事发时,小林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被依法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小恒受伤后出现心理问题,不能正常上学。台江区检察院安排小恒进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中心进行心理治疗,并协调该中心为其开辟诊疗“绿色通道”。小恒经过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创伤得以疗愈,学习生活回到正轨。
对未成年被害人来说,疗愈心理创伤不易,追索精神损害赔偿的难度也不小。在泉州市安溪县,该县检察院牵头多部门会签《建立办理未成年被害人精神心理损害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畅通未成年被害人追索精神心理损害赔偿路径,推动解决该类诉讼赔偿金额确定难、鉴定评估渠道不明等问题。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
为总结基层有益探索,提炼实践经验,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今年8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的意见》,聚焦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隐蔽性强、恢复周期长,以及心理治疗资源紧张、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费用认定难等痛点问题,大力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救助更及时、更精准。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需要汇聚更多社会资源,壮大协同保护“朋友圈”,让每一份参与力量都能发挥各自优势,协作配合、融合发力。为此,福建省检察院与团省委签署合作备忘录,组建检察志愿团队,充实福建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法律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处置工作。
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与市妇联、春蕾安全员共同查看困境儿童建档观护情况
为深度参与校园安全治理,畅通维权渠道,建立预防校园性侵、校园欺凌长效机制,漳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园实体信箱设立全覆盖,创立的“青春护航信箱”制度入选团中央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事例。该市检察机关还深化拓展“春蕾安全员”机制,广泛吸纳妇联主席、儿童主任、教师、医生等社会力量担任春蕾安全员,共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该工作机制获评福建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前不久,16岁的龚某顺利在宁德市一家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我一直担心留下案底影响就业,现在放心了。虽然别人不知道这件事,但我会牢记在心,吸取教训,知法守法,绝不重蹈覆辙。”龚某对办案检察官表示。
2024年2月,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龚某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其谅解,宁德市霞浦县检察院对龚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今年8月,龚某考验期满,该院依法决定不起诉并封存其犯罪记录。
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依托“归航计划”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
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的初衷。早在2022年5月,“两高两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然而,要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每个环节无缝对接,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便。因信息不对称、衔接不到位等因素,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存在处置不及时、“应封未封”情况,使当事人升学、就业遇到障碍。
今年3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建省司法厅出台《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对“应封未封”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同心未爱”团队就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展开调查
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研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监督模型,可以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及时发现“应封未封”情况。该模型已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4月,宁德市检察院推动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迷途少年”顺利回归铺平道路。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兼顾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治理。为此,福建省检察机关协同职能部门融合发力,不断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优质的法治环境和安宁的社会环境。
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官送法进海岛,为孩子们上“开学第一课”
——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从省检察院检察长做起,全省1176名检察官在1260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安排,全面推进源头预防,5个普法作品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精品网课、法治课。
——全面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检查,减少“二次伤害”,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复学转学、生活保障等综合救助工作。
石狮市检察院在石狮市妇幼保健院成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
——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及诉讼阶段等开展分级分类矫治;同时,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全省已建成专门学校9所,让罪错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养成遵守法律自觉,开启人生新篇章。
——福州、漳州、南平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汽车租赁企业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车辆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排查整顿;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结合办案督促辖区多家租车企业完成App线上身份核验功能升级,推动源头防范。
岗位练精兵铸就“多面手”
“这起性侵案件,除了要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办案过程中还应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救助。”“个案办理后,可以对近年来的类似案件进行归纳梳理,总结特点规律,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推动专项治理。”
5月29日至30日,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麒麟未士”未成年人检察巡回练兵活动。活动中,来自该市两级检察院的“麒麟未士”未检团队成员对一起性侵案件“把脉会诊”,围绕融合履职提出意见建议;交流办案经验做法,相互取长补短;对协同推进“六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同堂培训,进一步凝聚共识。
三明市检察机关“麒麟未士”团队开展在矫学生文身情况调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涵盖“四大检察”,业务面广、知识点多,三明市检察机关“麒麟未士”未检团队坚持开展“每季一练”常态化岗位练兵,开设“麒麟课堂”业务交流学习平台,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公检法同堂培训等多项举措,聚焦最新法律法规、疑难复杂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出庭能力建设等实战主题,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培养“一人多岗、一专多能”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实现队伍素能整体跃升。
为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疑难案件,漳州市检察院组建未检人才库,创建“未检小智库”案件协作平台,借助《未检小专家答疑函》提升办案人员运用“三个善于”能力水平,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南平市政和县检察院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卸下心理包袱
目前,“未检小智库”已会诊足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后追回的赃物如何处置、如何认定教唆犯、如何认定主观明知是幼女、公众场所实施轻微猥亵儿童行为是否入罪等实务疑难问题。
据悉,福建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专兼职未检办案团队,树立高质效办案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持续推进以提升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的未成年人检察能力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有爱心、懂业务、善履职的未检队伍。2022年以来,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条线有16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8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张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