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河南法院6个人民法庭入选。

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河南法院入选名单

新安县人民法院
铁门人民法庭
叶县人民法院
三常路人民法庭
林州市人民法院
姚村人民法庭
范县人民法院
张庄人民法庭
西峡县人民法院
五里桥人民法庭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董家河人民法庭
为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河南法院6个人民法庭入选。

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河南法院入选名单

新安县人民法院
铁门人民法庭
叶县人民法院
三常路人民法庭
林州市人民法院
姚村人民法庭
范县人民法院
张庄人民法庭
西峡县人民法院
五里桥人民法庭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董家河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