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两家村民因一块林地及其林木归属权引发争议,积怨不解;40年后,延续两家三代人的纠纷,在社区民警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
“你们两家的林地纠纷解决了,现在关系怎么样?”“感谢你们帮忙,那点事拉扯40多年,也把你们麻烦着了!”近日,利川市公安局都亭派出所羊子岭社区民警林芳,上门走访询问居民朱、钟两家时,他们均向民警表达了谢意。
为了化解朱、钟两家三代人的林地纠纷,社区民警林芳做细做实“找堵防”工作,历时半年多时间,无数次上门了解两家村民诉求、找症结、做工作,成功将朱、钟两家的跨世纪林地纠纷妥善化解,终于使这道友好相处的“邻里情”风景在土苗山寨里得以重放光彩。
两居民林地积怨
朱、钟两家均系利川市羊子岭社区五组村民,40多年来,因大岭坡三渡峡渠坎下约0.7亩的林地归属权,一直争议不断。1982年至1983年期间,钟家母亲牟女士在争议林地上种植了柳杉、杨槐等林木。1984年7月17日,原利川县政府给朱家父亲朱先生颁发了山林所有权证,确认争议林地归朱家所有,后朱先生三个儿子分家共同持有该林地。
为了调解朱、钟两家的矛盾,2008年1月,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林改办、林业站、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两家组织调解,双方达成《林权纠纷调解协议》。争议林地使用权属归朱家三兄弟所有;林地上牟女士所栽的林木应于2009年12月30日前砍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林木所有权。后牟女士准备去砍伐林木时,朱家多次进行阻止,导致牟女士未能砍伐所栽的林木。
2008年6月,利川市人民政府依法给朱先生颁发了林权证,并确立四至界限。2011年,牟女士不服该确权,遂起诉、上诉要求政府撤销给朱先生颁发的林权证,法院均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纠纷牵扯三代人
2018年4月,牟女士违背2008年两家签订调解协议,砍伐林地柳杉2根、杨槐树1根;朱家认为按协议,该林木应归朱家所有。为此,两家为林木一事经常争吵,都亭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2018年12月、2019年10月,牟女士分两次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主张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均被依法驳回。
多年来,随着树木渐渐长大,朱家第三代人、牟女士后人即钟家,也卷入该矛盾中,为该林地上的林木归属权一直争议不断,牵涉的人员越来越多,积怨也越来越深。
2023年9月,都亭派出所社区民警林芳在“找堵防”工作中了解到朱、钟两家矛盾后,隔三差五地找朱家第三代后人朱某辉、钟家后人钟某北做工作,宣讲法律政策,列举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以案释法,提高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2024年3月,朱家在林业站办理了采伐该山林内10根林木的采伐证,正当朱家采伐林木时,钟家发现朱家正在采伐林木,便立即制止。在采伐现场,两家人发生了拉扯和纠纷,钟家将已采伐的5根林木拖走。同时,朱家报警至都亭派出所,后由都亭派出所民警处警,社区民警参与调解。
社区民警终化解
通过民警、综治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的大量工作及林业部门的支持联动,稳控好了态势,没有了“民转刑”案件的风险,2024年4月15日,朱某辉、钟某北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后平分,采伐费用平摊,剩余未采伐的林木归山林权属证所有方所有。
为了不留后患,民警林芳在朱家、钟家履约过程中,与社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办理林木采伐手续、见证砍伐林木。
至此,一起跨世纪、两家三代人长达40年的林地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朱、钟两家世代“邻里情”再次重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