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力量,干警风采。近年来,在湖北省委政法委和随州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随州政法工作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全市政法系统涌现出一批政治强、工作实、业绩优、作风硬的个人(团队)。为深入推进全市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抓深抓实英模教育,在全市政法系统营造学习榜样、勇当先锋、提能善为、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随州市委政法委10月31日起开设“政法队伍先进风采”专栏,陆续刊载全市政法队伍先进事迹,敬请关注。
以“炎”心护未来用担当写忠诚
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刘媛媛
刘媛媛,女,汉族,湖北随县人,1990年8月出生,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刘媛媛同志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始终秉持“务实、创新、担当”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卓越的专业能力,长期奋斗在司法办案、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最前线,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域树起一面鲜明的旗帜。刘媛媛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2022年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2024年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一、坚持初心如磐的政治品格,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信仰根基
刘媛媛同志将政治理论学习视为立身之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作为部门负责人,她带头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解读政策文件、法律条文。她常说:“理想信念不是口号,而是融入血液的行动指南。”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她创新推出“红色微党课”,通过情景剧、案例研讨等形式,让理论学习“活起来”。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她始终冲锋在前,办案之余还带领团队积极撰写调研报告,获上级部门认可。
二、坚持倾情守护的司法情怀,点亮受害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挽救一个孩子的人生,比办好一个案件更重要”。刘媛媛同志深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惩罚帮教,更要对案件中无辜受害的未成年人给予全面关怀。她曾办理过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案发后,她第一时间联系县教育局、县妇联,协调为被害人转学,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霾、重建生活信心。案件办结后,她又多次进行回访,考虑到被害人的父母要抚养两个小孩,其母亲患有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治疗,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刘媛媛及时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跟进了解其后续生活、学习、心理状况,确保经历创伤后的未成年人能够及时得到心理疏导和关爱。同事评价她:“经她手的案子,连标点符号都透着严谨与温度。”

刘媛媛在未成年人保护与取证中心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
在她的积极争取推动下,随县检察院不仅建成了随县“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与取证中心,还与县公安局、法院等部门会签工作机制,实现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
三、坚持教化育人的实干担当,铺就迷途少年回归正轨之路
“谢谢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有机会考上大学,我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你们对我的信任和关爱……”2024年8月,刘媛媛同志接到一通来自小景(化名)的报喜电话。小景是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的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考虑到小景的初犯身份、坦白情节以及家庭监管条件,在对小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的考察期内,她专门为其制定个性化帮教考察方案,邀请专业心理辅导咨询师带其参观随县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帮助小景重塑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其回归正轨。

“炎心护未”未检工作室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独行快,众行远”。她还与其办案团队组建“炎心护未”未检工作室,围绕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将其打造成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辅导与权益维护为一体的重要平台。同时,与团县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在相关企业或工业园打造“固定+流动”模式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刘媛媛同志成功挽救帮扶的涉案未成年人数量已超过100人。
四、坚持普法为民的法治信仰,播撒法治种子守护未来希望
刘媛媛同志将服务意识融入工作细节。她建立“炎心护未”微信群,实时线上解答家长、孩子们的问题咨询,日均回复信息50余条。

刘媛媛在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随县外出务工人员体量大,留守未成年人众多。结合检察办案,做好普法宣讲,可以很好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针对农村中小学生预防性侵意识缺乏问题,刘媛媛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抓手,深入中小学开展防性侵法治宣讲11场,向师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并向全县100余所中小学发放法治教育光盘,方便师生随时观看学习,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在孩子们心中,她就是可以信赖的“大姐姐”和“心灵医生”。
五、坚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恪守检察干警自律本色
作为关键岗位负责人,刘媛媛同志始终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职业铁律。牵头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梳理风险点2个,细化配套15项防控措施。未检工作室工作任务繁重,她从未有过一丝懈怠和抱怨,常年默默坚守。在同事们的眼中,小小的身躯却总带头扛起工作重担的她,就像办公室里“最后熄灭的那盏灯”,让人安心又暖心。由于常年工作繁忙,刘媛媛无法常伴家人身边,但她将对家人的爱转化为了对未检事业的热爱、对孩子们的关爱,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用情关注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
刘媛媛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用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她的办公桌上常年摆放着三件物品:党徽、工作日志和一本翻旧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手册》——党徽提醒着她“为谁而战”,日志记录着她“如何奋战”,书籍则指引着她“不断超越”。正如她常说的:“把每件小事做到极致,就是通往卓越的阶梯。”带着这份拼劲,她以实际行动展现了“铿锵玫瑰别样红”的新时代青年检察官的风采,体现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检察担当,用热血书写了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