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传承侗族“鼓楼议事”“款坪讲款”基层治理优势,以“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老传法”的方式化解纠纷、普及法律;
东兴市人民法院完善部门联调、特邀调解“法院+3”解纷模式,高效化解群众矛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涠洲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格—站—庭”联动调解机制,助力“无讼海岛”“和美海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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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促推基层治理“沃土生花”。2024年,广西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办理与治理齐抓,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法治宣传
诉调对接,按下定分止争“加速键”
“这个事情耗费我们大量的时间精力,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结果,谢谢你们!”2024年5月20日,一起因宅基地纠纷申请撤销不动产登记证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小林释然地说。
小林和小保系堂兄弟。因宅基地使用纠纷,兄弟二人多年来争吵不断,积怨较深。之后小保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错误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不动产登记证。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小保均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这起案件表面上看是一起撤证之诉,审理的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但当事人的真正诉求是解决宅基地的边界争议问题,简单地‘一判了之’难以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封宇说。
在调查了解双方真实诉求,找准矛盾症结的基础上,自治区高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现场调解,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方案。经过现场勘查和多次调解,小林和小保感受到法院的用心用情,在权衡利弊得失、多方求证亲友意见之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广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调对接,改变以往“一判了之”的做法,让当事人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遇到欠薪问题,有法院和人社部门撑腰解决,大家感到很踏实,也很有信心。”随着烦心事顺利解决,谭某等14名劳动者终于松了一口气。
2024年2月,某印染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拖欠谭某等14名工人的薪资共计1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果,谭某等人投诉至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案件后,象州县人社局向象州县人民法院反馈情况,迅速启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机制开展联合调解。
在法官和调解员释法说理下,某印染公司一改消极躲避的态度,积极与劳动者协商薪酬支付方案。最终,双方就分期支付薪资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护航,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广西法院充分发挥与总工会等13家单位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作用,普遍运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机制调解劳动争议,积极开展治理欠薪行动,2024年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
指导调解,巧解矛盾纠纷“千千结”
晒谷场上,稻香阵阵;巡回审判车里,调解声声。2024年11月4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融水人民法庭干警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乡村,对一起村民入股合同纠纷案进行指导调解,促成85名村民与某合作社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莫某等85名村民与某合作社因资金入股问题产生纠纷。某合作社因经营陷入困境,迟迟不返还村民们的入股本金共计46.5万元。考虑到纠纷发生在融水法庭辖区,当地村干部遂向融水法庭反映情况,共商解纷良策。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融水法庭干警到村里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从法律层面协助制定调解方案。最终,村民们对合作社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意分期还款方案,合作社承诺严格按照调解协议按时还款,双方握手言和。
基层既是产生矛盾的“源头”,也是疏导矛盾的“茬口”。广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积极培育基层解纷力量,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因地制宜应用特色调解资源,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巴马瑶族自治县是著名的长寿之乡,每年到此旅居的“候鸟人”超20万人次。针对“候鸟人”流动性大、风俗习惯差异大等因素导致矛盾纠纷多发的问题,巴马县人民法院在“候鸟人”集聚的坡月村设立“康寿”调解室,通过非诉方式化解84.21%的旅居康养纠纷。
2024年5月13日,在坡月村旅居的外地游客李某散步时,被罗某驾驶的三轮车刮碰受伤。交警部门现场认定罗某负全责。因医疗费用赔偿问题存在争议,李某拨通“康寿”调解室值班电话寻求帮助。
巴马县法院干警蒋佩珍迅速赶赴现场指导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罗某赔偿李某2000元。“在法院的调解下,纠纷得到迅速化解,省去不少麻烦事,令我们感到很安心。”李某说。
“调”更主动靠前,“解”愈深入人心。2024年,广西法院做好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3.25万份,保障调解效力;引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6553名调解员开展调解,成功化解32.56万件诉前纠纷。
源头预防,开出社会治理“金点子”
“荷城”贵港,半城荷花满城香。
2024年8月15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结合近年来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情况和特点,向覃塘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建议书,围绕加强部门联动、严抓行业治理、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司法之力护航“荷美覃塘”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覃塘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收到该份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表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筑牢“法治+环保”生态防线。
在大量的司法案件中,蕴藏着“治理之钥”。广西法院坚持办理与治理齐抓,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深挖案件背后的基层治理弱项和行业监管漏洞,提出专业性、针对性、可行性的司法建议,推动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宾阳县人民法院针对审理定制家具纠纷案件发现的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突出问题,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书,促进定制家具行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经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通过归纳、梳理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物业服务纠纷多发问题,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促推物业服务纠纷同比下降49.53%。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是社会治理的关键。2024年,广西法院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基层治理“大文章”,发出司法建议577份;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号、2号司法建议,受理的房地产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数同比下降。
(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