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马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将庭审搬进山区。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前端聚力、中端提质、后端延伸”工作思路,构建起家事纠纷多元共治新格局,用司法温度守护万家灯火。
前端聚力:多元联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他一直骚扰我,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2025年4月,韦某因遭前男友兰某反复骚扰,无奈来到巴马法院求助。
“您别急!慢慢说,我们一起想办法。”法官助理黄彩平轻声安抚。经了解,韦某与兰某同居期间因琐事争执,导致韦某受伤住院,兰某也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人分手后,兰某不思悔改,即便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劝诫,依旧持续侵扰韦某的生活。
考虑到韦某不识字且生活困难,法院主动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其申请法律援助。同时,依托“一村一法官”机制,联合村委会和派出所、妇联等多部门上门调解。法官严肃批评兰某的暴力行为,细致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经多轮法理与情理疏导,兰某当场认错,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打扰韦某,这起困扰当事人许久的纠纷得以化解。
巴马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从教育、妇联、民政、团委等单位选聘特邀家事调解员、调查员,搭建多方协同、联动解纷的工作平台,让家事矛盾在源头就能得到有效处置。
中端提质:温情解纷,让法理情相融
走进巴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馨的家事调解场景扑面而来:专门设置的儿童乐园、心理疏导室,为当事人缓解焦虑;独具特色的“呗侬”调解室采用圆桌布局、暖色调装饰,用“妻子”“丈夫”等生活化称谓替代“原告”“被告”,最大程度消解对立情绪。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乡贤往往是化解家事矛盾的“金钥匙”。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中,老人黄某在配偶离世后随长子生活,多次患病住院,次子黄华却拒不承担医疗费用。承办法官邓颖琪将法庭“搬”到村里,邀请村干部、族老、亲友共同参与调解,从法律规定、传统美德、亲情伦理多角度劝导,最终黄华当场支付相关费用,父子关系得以修复。
巴马法院积极引入党员干部、族老、“瑶王”等群众信赖的乡土力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组建“双语法官+族老调解员”团队,用民族语言审理、依乡土习俗调解,近3年开展巡回审判18场,化解婚姻家庭、赡养等纠纷112件,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和睦。
后端延伸:司法暖心,以法治守护幸福
“近亲结婚危害大,法律规定要记牢!”在东山乡弄山村,法院干警用方言演绎普法情景剧,以接地气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引得现场笑声阵阵、掌声不断。巴马法院紧抓广西三月三、祝著节、盘王节等节日,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让法治观念走进千家万户。
司法救助暖人心,精准帮扶解民忧。兰某源、兰某瑶兄妹是低保家庭子女,父亲因伤失业,奶奶年迈,母亲离家后一直未归。生活陷入困境的兄妹起诉母亲,却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陷入僵局。今年春节前夕,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联合多部门翻山越岭来到家中,为兄妹俩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近3年,巴马法院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帮助16名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医疗、教育难题;成功化解家事纠纷681件,调解成功率达49.17%,先后涌现出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先进典型。
巴马法院以“三端”共治为笔,以司法温情为墨,在长寿巴马之乡绘就家庭和谐、民族团结的最美风景,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方安宁幸福。
(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