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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台多次诬陷老师殴打孩子,海口一家长被判侵犯名誉权
时间:2025-02-21 10:31来源:法治时报 琼山法院责任编辑: 安羽

“我在家长群、抖音和微信朋友圈辱骂过老师,现琼山法院执行法官的教育,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现向老师道歉,并保证永远不发这样的信息。”2月17日,春季开学首日,在海口市某小学六年级家长微信群里,家长龙某(化名)的道歉书引起了家长们的关注。

这是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结的一起名誉侵权执行案,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在微信群里向自己公开道歉。执行法官加入微信群,监督执行这一声“对不起”。

“我们是为网络暴力画定红线——每个ID背后都是鲜活的人,每次点击发送都应有法治的重量。”2月20日,琼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荔枝接受法治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法官和法警正在对被执行人释明法理。(法院供图)

遭到家长诬陷造谣

老师提起名誉权诉讼

事情要从2023年5月说起。海口市某小学学生家长龙某因与班主任在学生管理理念上存在分歧,心存不满。多次在班级群里冷嘲热讽,并指责、诬陷班主任殴打其孩子,甚至在班级群里使用污言秽语辱骂老师。有家长在群里劝阻,也遭到龙某诅咒和谩骂,班主任遂将其移出群聊。

据了解,事情发生时,该班级55名家长中有50人曾联名要求龙某停止造谣,还学校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教学环境。

此后,龙某更是变本加厉,在某平台上发布诬陷班主任殴打其孩子的内容共计19次,在另一平台发布诬陷班主任殴打其孩子的内容7次,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上述内容1次。

班主任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龙某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不属实,班主任没有殴打其儿子。教育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亦未发现班主任存在体罚学生的问题。

因名誉权受到侵害,班主任向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龙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删除两平台账号以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有关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信息。

同时,法院要求龙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在涉案“某小学某班级通知群”、两平台及微信朋友圈对原告连续两天(每天一次)公开道歉。道歉内容须包含恢复名誉的意思表示,并经法院核实。道歉内容须保留24小时以上,且不得设置任何限制他人查看访问权限等妨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障碍。法院还判令龙某赔偿原告维权费用5000元。

龙某不服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

家长在网络平台道歉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苏超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联系龙某,对方一直推脱,不肯道歉。

“一开始龙某完全不配合,我们多次联系他都避而不见,最后我们决定强制执行。”苏超回忆当时的情况。

面对被执行人的敷衍态度,苏超决定再度出击,向龙某晓以利害。于是,2025年2月15日下午,龙某被强制传唤至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执行局。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释法说理下,龙某认识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言自由,但不是为所欲为。苏超也郑重告知龙某,须在网络上履行道歉义务,拒不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的惩戒措施。

最终,在苏超的监督下,龙某在开学日被拉入原班级家长群,在群内和朋友圈发布了深刻的道歉声明,并主动注销了两平台的账号。

强制执行有力度

道歉引家长关注

“此前她一直对我进行语言攻击,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很大。”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林老师(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时隔两年,想起这段经历仍会感到心痛。

林老师告诉记者,自己从业5年来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一开始觉得忍一忍算了,后来龙某的行为越来越过分,不仅由言语侮辱恶化为网暴,还在过年时发辱骂信息,这一切都让她很崩溃。于是,她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执行很有力度,我感到很欣慰。之后的生活中,我想慢慢放下这件事。”林老师表示,自己会整理好心情,继续做好教师这份事业。

“法治社会,不容胡来。”“还好得到了法律的制裁……”龙某的道歉书发出后,引起了家长们的关注和热议。家长们纷纷表示,法院的做法很好,不能容忍这种恶意造谣的行为。

事情在家长群、朋友圈、社交媒体上发酵后引发了很多讨论。很多教师纷纷留言,称自己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如今看到林老师勇敢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觉得她的行为很勇敢。

随着新媒体发展

不再局限于传统登报致歉

据了解,“赔礼道歉”是行为类执行案件中常见情形,在之前的案件中,判决“登报道歉”是最为普遍的方式。近几年,随着新媒体的繁荣发展,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形时有发生,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触犯法律,法院亦可强制执行。

该案中,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最终在社交平台发布了道歉声明,切实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倡导、保护了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和社会风尚。

“我们不再局限于传统登报致歉,而是深入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虚拟空间,以‘在场监督’捍卫法律尊严。”王荔枝介绍,当班级群的聊天记录成为呈堂证供,当法官账号与家长头像并列进入群成员列表,这场“网络法治实践”昭示着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文明从来不只是现实世界的礼仪,更是网络空间的自我约束。

苏超介绍,该案中,家长龙某借助微信群肆意发泄情绪,言语攻击对方,这种将私愤发泄至网络公共场所的行为,一方面侵害了群聊内良好的交流氛围和秩序,另一方面在公众面前对群内成员肆意言语攻击的行为也面临着名誉权侵权风险,遭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否定评价。

苏超说,该案中的老师很勇敢,能够拿起法律武器和侵害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希望有相似经历的受害人能够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为自己维权。在此也告诫施暴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侵犯他人名誉权严重时可构成刑事犯罪。(连蒙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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