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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法院 法映晚晴司法护老在行动
时间:2025-11-05 12:49来源:重庆长安网责任编辑: 陈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构建重庆市首个系统性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法映晚晴”司法护老行动,以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解决老年人打官司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司法的温度穿透语言与地域壁垒,把涉老诉讼服务的暖意向最细微处浸润。

硬件舒心,托举暮年安稳



巴南区法院干警为涉诉老年人提供引导和服务

今年3月19日,前来巴南区法院打官司的刘志全老人刚到法院门口,执勤法警主动出门搀扶他进入大厅优先安检。

考虑到老人行走不便,法警从“适老服务专区”领取专为腿脚不便当事人配置的轮椅,推着他穿过法院院坝和车库,乘专用电梯进入法庭。

“老人家,听力和视力怎么样?”

“看不清,听得到。”

见刘大爷坐轮椅到庭,法官助理向楠立刻上前详细介绍出庭注意事项,送上老花镜和放大镜,方便他参加庭审,适老型智慧法庭内的超大字体提示屏也实时显示庭审内容。

2024年3月3日,刘大爷在巴南区红炉立交附近过公路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左膝关节受伤。经事故认定,小型汽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老人被送医住院治疗29天,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理赔中双方没谈妥,刘大爷将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并告到巴南区法院。

经庭审举证质证,各方对老人受伤、医疗费等均无异议,争议最大的部分在误工费上。经过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警再次用轮椅将老人送离法庭。“我就是上下楼梯恼火,有个轮椅就方便多了,感谢你们想得这么周到!”临别时,刘大爷竖起大拇指。

防滑地垫延伸安全半径,轮椅承载着便民诉求,“敬老专座”撑起等候尊严,老花镜折射出为民纹理,绿色通道贯穿诉讼全程,一窗通办更让繁琐流程消弭于无形……目前,巴南区法院已对诉讼服务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切实消除老年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物理障碍和心理压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巴南区法院“银发调解室”退休法官为涉诉老年人做案件调解

服务暖心,润泽桑榆光阴

“感谢你们大老远来,我多年的困扰解决啦!”9月8日傍晚,在巴南区接龙镇青山村东光寺一院坝内,张丽娟大娘眼眶湿润,紧握住巴南区法院法官杨开建的手说道。

8月4日上午,巴南区接龙镇青山村正在举行“农房继承一件事一次办”普法活动,张丽娟带着女儿步履蹒跚走向宣讲台。

“老乡,你们有事吗?”杨开建起身相迎。

“我女儿听不清,之前乱吃药耳朵坏了。”张大娘说道,“我那老头子走了好几年了,房子一直没过户……”

“为什么不尽早办理呢?”杨开建问道。

“听说遗产继承公证要花好多钱,女儿耳朵不好使,我腿脚又不听使唤……”张大娘无奈地说道。

原来,张大娘老伴去世后,她和有听力残疾的女儿相依为命,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生活极为困难。现在,母女俩居住的房子是当地政府提供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张大娘已故老伴名下。

“还有其他困难吗?”

“现在全过户给她,我自己养老有问题怎么办呀?要是不过户,我也80多岁了,再过几年……她又没能力自己过户,恐怕正常居住生活都是问题……”张大娘恨不得一下子把现实困境和内心矛盾全都吐露出来。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案件调解解决,法院出具调解书后,你们仍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且只需40元诉讼费。”杨开建提议。

“那太好了!”张大娘表示赞同。

考虑到张大娘年纪较大且行动不便,她女儿又有听力障碍,加之她们居住地偏远,杨开建决定组织办案团队提供“上门服务”。

9月8日,5G“车载便民法庭”在盘山路上行驶了两个多小时才到达张大娘家。为便于沟通,法院干警为张大娘女儿戴上提前准备的助听器。

杨开建开门见山:“将原属于张丽娟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全部给予张丽娟独生女儿并重新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同时注明张丽娟享有居住权。该方案可有效避免后续再出现类似继承过户问题。”

有了助听器,张大娘的女儿听得很清楚,欣然接受了调解方案,案子得以顺利调解。

据统计,自今年3月“法映晚晴”司法护老行动开展以来,巴南区法院针对存在出行障碍或家住偏远乡村的老龄当事人,运用5G“车载便民法庭”上门立案、调解、开庭350余次,让公平正义在农家院坝落地生花,真正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改革走心,编织晚晴网络


巴南区法院干警为“敬老专座”就座的涉诉老年人提供引导

“督促你按照法律规定及家庭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履行以下赡养义务……收到本督促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反馈并详细说明已采取的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3月12日,重庆市首份《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书》由巴南区法院木洞人民法庭发出。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原告张文才、周雪系夫妻,均年近花甲,没有固定收入,且周雪身患重疾,生活十分困难。被告张勤系二原告女儿,未能尽到赡养义务,二原告遂将女儿起诉到巴南区法院。

“考虑到涉老年人赡养情况紧急,为避免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在采取先予执行前,法院向被告发出了督促书,要求其及时履行义务。该制度有效运行极大提升了自动履行率,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娄婷告诉记者。

收到这份特殊“督促书”当天,张勤就主动联系法院,支付了相应赡养费。

“巴南区法院全面实施‘法映晚晴’司法护老行动以来,坚持以让老年群众舒心为目标进行硬件适老化改造,构建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在立、审、执等环节创新制度机制,‘督促书’制度正是通过法律震慑与柔性督促相结合,逐步实现从‘一纸督促’到‘全程守护’,为涉诉老年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巴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浩介绍。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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