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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就签了劳动合同?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撕开虚假诉讼伪装!
时间:2025-10-15 10:25来源:吴忠检察 宁夏法治报责任编辑: 陈言


“这份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什么比公司成立的时间还要早?”今年8月,宁夏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彦坤在审理一起看似平常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时,发现了不寻常的细节。

案件中,2名当事人与某公司均对所谓的“劳动关系”没有异议,但检察官却从残缺的工资表和“完美”的劳动合同中看出了蹊跷。最终查明,该案实为一起为补缴养老保险而虚构劳动关系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遂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采纳并作出回复。

2024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聚焦民间借贷、社保金融、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构建“数字建模+联动机制”双驱模式,纵深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精准识别和打击虚假诉讼。


聚焦重点领域 精准挖掘线索

虚假诉讼并非孤例。在社保领域,一些人为补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在民间借贷领域,部分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在破产案件中,有人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

“虚假诉讼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必须借助技术手段提升识别能力。而大数据监督模型是‘火眼金睛’,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民事检察的检察官介绍,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筛选出异常案件线索,如短时间内多次确认劳动关系、同一被告被密集起诉、借贷金额较大但原被告双方无任何争议、同一天立案同一天达成调解等可疑情形。

2024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通过运用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套取分配类、民事调解书执行等多个虚假诉讼监督模型,捕捉案件线索11条。最终通过调查核实,成功监督纠正多起社保基金套取类和金融借贷类虚假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通过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建立起线索移送与协同办案机制。截至目前,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5件,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线索8件,形成了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


深入调查核实 筑牢证据防线

发现线索只是第一步,扎实的调查核实才是认定虚假诉讼的关键。

“在今年我院办理的马某某与李某某虚假诉讼案件中,原告马某某半年时间内向被告李某某出具了9张欠条,总金额25万元,均称现金支付,而且所有借条都是预先打印好的格式借条,这是我们发现的首要疑点。”承办检察官魏富云介绍,经过进一步调查,原告马某某承认其中一张借条存在预扣5000元利息的情形,还有一张4万元的借条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根据法律规定,该案明显存在预扣利息和虚增债务情形,基本事实认定错误。”2025年4月,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为实质性化解矛盾,7月,该院协同法院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青铜峡市检察院办理的于军(化名)、李涛(化名)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案中,办案团队不仅发现某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与国家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不一致,存在变造的情形,还进一步仔细核查,发现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虚假的劳动合同,于军、李涛提交的劳动合同和工资表均是后补制作,二人从未在该公司工作过。

“我们询问当事人具体工作内容时,他们的描述与公司实际业务出入较大。”承办检察官回忆说。通过系统取证和多方核实,检察机关最终固定关键证据,让虚假诉讼当事人无言以对。之后,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后,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当事人提交虚假证据和虚假陈述,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建议法院予以司法惩戒。法院采纳并裁定对于军、李涛分别罚款1000元,对某公司罚款5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


个案治理延伸 实现长效常治

检察监督未止步于个案纠错,更致力于机制补漏和系统治理。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就社保领域虚假诉讼问题向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人社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整改,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一次性补缴等高风险业务受理、审核、决定“三级审核”制度,精准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使业务更加规范、权责更加明晰、监管更加到位。

此外,盐池县检察院还与法院、人社部门会签《关于查处社会保险领域虚假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府检院联动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根本上杜绝社保领域虚假诉讼的发生。

据统计,2024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采纳改判;向法院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也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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