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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闭环管理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时间:2025-09-19 16:36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 李鸽

202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统计员在系统内查看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案件质量情况。

“这份文书引用法条有误。”“这个案件遗漏了收押回执。”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检察院、奈曼旗检察院视频会议室里,案件评查人员一针见血的点评,让在场的办案人员“红了脸”“出了汗”。

这只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每案必检”机制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检查评查案件9918件,合格率99.4%,一系列创新机制,让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从“体内循环”走向“开放互鉴”。

从“内部自查”到“全方位体检”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多以内部自查为主,这种自查不容易发现深层次问题。”开鲁县检察院检察官韩瑞琪坦言。

如何打破传统自查模式,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体系?在实现98件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四大检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定了14项专项评查计划,为防止随意降低评查标准、相互照顾、“一团和气”等顽疾,通过交叉互查方式发现问题,推动检查评查工作实质化,分别评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刑事“诉判不一”案件专项评查是14项专项评查中的一项。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今年上半年一审判决改变起诉认定事实和改变定性的131件案件进行评查。“从评查结果看,瑕疵案件仍未能避免。”该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赵明峰说,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加强跟踪管理,以“见人见事见案”的形式通报发现的问题,引导检察人员深入查找不足,并针对突出性、多发性问题,会同审判机关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推动问题解决。

跨区域交叉互查成为亮点。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与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开展公诉案件质量交叉评查,鄂托克旗检察院与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开展“异地”体检,武川县检察院先后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检察院、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开展跨区域互查。

“这种跨区域联动模式打破了传统评查的封闭性,是一次双向赋能、共促共赢的实践探索。”武川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楠表示,该院开展跨区域交叉互查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合力。

从“人盯人”到“人机协同”

“这份提讯证内容填写不全”“报请二次延长羁押期限计算错误”……这些问题,在技术与人工紧密结合的检查评查中被逐一发现。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技术赋能+人工智慧”评查模式,让技术手段“全面扫描”、人工审查“深度活检”,二者互补,让案件质量评查从形式审查走向实质审查。

乌审旗检察院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搭建科学的数据分析模型,深度挖掘案件数据背后的规律,洞察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新动态、新问题。杭锦后旗检察院通过“数据分析平台”实现智能核查,并通过报表反查与专项数据核查实现人工核查,推行“每案必检”机制半年来,对300余件案件进行了检查。

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引入“数检通”“巡逻车”等智能系统,对简单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查,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团队则对复杂案件进行人工研判,实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着重分析。包头市检察机关推出“三维二度e检通”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规程,凭借“模板筑基、汇总聚力、核查闭环”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技术赋能不仅提升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精准度,更重塑了检察工作模式。从以往‘人盯人’到如今‘人机协同’,从被动发现问题到主动预警风险,智慧检务为案件质量装上了‘智能探头’,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坚实支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桂君表示。

从“考核驱动”到“质效驱动”

“‘每案必检’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守护司法公信力的‘安全阀’。”杭锦后旗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敏表示。检察机关在检查评查中并没有止步于“挑刺”,而是通过“一案一评析”“一案一反馈”方式,深入研讨问题成因,商议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同行的点评非常精准,既点出了病灶,也给出了‘药方’。特别是如何让释法说理更接地气的讨论让我受益匪浅。”经历“背对背”评查的开鲁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晓颖有感而发。

数据显示,“每案必检”机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今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撤回起诉人数、无罪判决人数、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人数处于较低水平;持续强化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和类案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78件;行政检察聚焦行政裁判案件监督,持续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提出各类监督意见2077件;公益诉讼检察提起诉讼127件,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更多检察官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过程中成长起来,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完成第五批全区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评出48名检察业务专家。全区检察机关正在抓住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案件检查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主任白红霞表示,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和严重瑕疵案件,将及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正在修订全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案件质量检查要点指引和案件质量检查清单,以“每案必检”机制的深入推进,实现从“考核驱动”转向“质效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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