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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效仿≠流量密码”!为博眼球电动自行车上剪发,安全岂能“剪”掉?
时间:2025-10-22 15:41来源:云南长安网责任编辑: 陈言

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上,驾驶人手握车把在路上骑行,后座站着一人手持剪刀为驾驶人剪发。看似新奇的画面被拍摄成视频发布后,竟收获2.5万次播放。这种将道路当秀场、拿生命赌流量的行为,绝非创意而是对危险的漠视。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现后迅速介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与教育,及时纠偏此类歪风。


案情 电动自行车上剪发引流

近日,一条剪发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这发剪得不走寻常路,理发师把剪发的地点搬到了电动自行车上。结果,本想通过视频招来顾客的理发店没等来顾客,却等来了交警。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很快注意到这条视频。第二天一大早,民警来到视频发布者所在的理发店。民警询问店员视频中两人的身份,店员表示其中的理发师是他们店的老板,另一人是店里的一名员工。发布视频的账号是老板的。

老板不在,等待过程中,店员对民警的到来甚是不解。“我们就拍个视频,看别人拍才拍,很快就完了,怎么了?”

“拍视频也要安全骑行,这样拍合适吗?不安全。而且做广告也好,博流量也好,拍视频也要正向引导。”民警介绍,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本就存在稳定性相对较弱的特点,驾驶人需全神贯注操控车辆。后座人员手持锐器剪发,不仅缺乏自身的安全防护,还干扰驾驶人操作,一旦遭遇突发路况,极易引发侧翻、碰撞等道路交通事故。

理发店老板到店后,民警询问他拍摄视频的目的。该老板表示:“网上有类似视频,我就想拍一条宣传理发店。”

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驾驶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释法 非机动车违规载人警告罚款

交通安全从不是可以随意试探的玩笑,也不是一句“别人都这么拍怎么没事”的无知对比。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弱,骑车剪发不仅危及当事人生命,还会威胁周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具体到电动自行车载人规范,《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六款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及其他交通安全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只能在核定载重量范围内附载1人并确保乘坐安全。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违反规定载人或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这些条款共同构筑起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安全防线,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守而非心存侥幸、漠然置之。

提醒 吸引流量不该突破安全底线

值得警惕的是,2.5万的播放量意味着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形成不良示范,若有人继续效仿,无异埋下流动隐患。

吸引流量不该突破安全底线,博眼球更不能以生命为代价。该事件中,理发店老板为吸睛刻意效仿危险场景,发布者对危险行为不加过滤便传播扩散,本质上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双重漠视。警方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与处罚,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更想向社会传递“安全不容炒作”的明确态度。

交通安全从来不是一方的责任,而是每名交通参与者的必修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严守载人规定与行驶准则,内容创作者应拒绝传播危险行为,普通公众更需明辨是非、坚决抵制此类不良示范。唯有每个人都摒弃侥幸心理,把安全意识融入每一次出行,才能守住道路交通安全的生命线,让流量回归正向价值,让道路交通更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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