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哈南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市民误购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件,生动展现了冰城公安常态化普法宣传的扎实成效与执法为民的温度。
8月24日下午,市民崔先生手提竹笼来到哈南派出所,主动向民警承认错误:“民警同志,我误买了四只喜鹊,得交给你们……”原来,崔先生在郊外偶然遇到有人售卖喜鹊,出于“喜鹊报喜”讨个好彩头的心理,便购买回家。恰逢哈南派出所民警方海炎带领徒弟兰佳铭在社区开展普法宣讲,崔先生上前咨询,才得知喜鹊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饲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崔先生立即主动携带喜鹊至派出所配合处理。
民警方海炎肯定了崔先生知错就改的态度,并借此现场教学,叮嘱徒弟兰佳铭:“生态保护既要有法律‘刚性’,也要有为民‘柔性’。普法不仅仅是为了纠错,更是要让大家从心底敬畏法律、保护动物。”警方迅速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喜鹊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方海炎在操作过程中向兰佳铭强调:“处置这类事件不仅要依法依规,更要切实关注动物能否顺利回归自然。每一个生命都是生态链的一环,保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次日上午,经专业部门确认,四只喜鹊健康状况良好,具备放生条件。在派出所门口,崔先生亲手打开笼门,喜鹊振翅飞向附近树林,迅速融入自然。新警兰佳铭深感普法工作的意义:“既纠正了错误,又真正救助了生命。”方海炎表示:“把法讲进大家心里,群众的守法意识才会不断增强。”
该起案件的处理,不仅使市民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基层公安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教育的理念。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14+N”群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线上渠道,以及“七进”普法宣讲等线下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据统计,自7月1日至今,全市派出所累计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商户等宣防活动1.7万余次,通过“14+N”群网推送宣传信息24.3万余次,营造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