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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纠纷找老敖”一起工亡纠纷的依法化解之路
时间:2025-07-16 10:45来源:湖北长安网责任编辑: 陈言

“你是什么态度?现在是人没了,不是破了块儿皮、受了点伤!”

7月10日下午,江城武汉,夏日炎炎。

记者刚踏进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区,就听到激烈的争吵声。

这是一起劳务人员意外身亡引发的纠纷。

62岁的老王是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从事绿化除草等工作。

6月18日清晨,老王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青山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认定是个人全责。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老王的意外去世,让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因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老王家属多次到公司“讨说法”。

青山区综治中心及时介入,征得双方同意,委托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纠纷。

“前期我们组织双方进行过一次调解,当时双方同意先按保险走流程,按保险赔付后看情况再协商。但现在因为材料不足,保险可能赔不下来。”调解员敖茂志告诉记者。

今年4月退休的敖茂志,曾担任10多年司法所所长,年均调解矛盾纠纷600余件,是当地数得着的金牌调解员,群众都说“有纠纷找老敖”。

“调解不是万能的,但调解是必不可少的。”7月10日,老敖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这次,老敖找来两位“帮手”:青山区人民法院派驻区综治中心法官龚雨红和法律援助律师曾陈。

作为老工业基地,青山区近年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通过“常驻+轮驻+点驻”相结合方式整合各方力量,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

讲法理、明道理,可赔偿鸿沟仍难以抹平,双方越吵越激烈,死者家属甚至扬言再去公司闹事。

老敖立即起身,喝止不理智言行,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第二套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管用?”见当事人心存顾虑,老敖以案说法,分享了他担任司法所所长时组织调解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村民到工业园里收电缆,意外触电死亡。事故责任方共有四方,其中一方经调解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不愿和解的三方,则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家属依法维权。

一旁的曾陈见缝插针,接过话茬:“你们家庭较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现在过来填个表,我来帮你们打官司。”

“你们要相信法律。案件就算进入诉讼程序,还可以调解。”龚雨红补充道。

在三人默契配合下,死者家属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原本气氛剑拔弩张的调解室,渐渐安静下来。

“一旦调解不成,我们就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事后老敖告诉记者,只要群众进了综治中心,他们就想尽办法排忧解难。

“共情拉近与群众距离,换位思考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是老敖多年来总结的解纷经验。

下午5时许,记者走出青山区综治中心,阳光依旧炙热。

回首望去,青山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墙上“只进1扇门,服务0距离”十个大字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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