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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两级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6-08-17 09:37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 陈言


漓江风光享誉世界,绝美山水离不开持续守护。前些年,非法采矿、违规搭建、违法捕捞等乱象屡屡发生,不断侵蚀漓江生态。

肩负世界级旅游城市、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使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统筹刑事惩戒、生态修复、多方共治,全方位为漓江生态与文化遗产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以“严”为刃: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守住生态底线,司法必须彰显刚性震慑。针对非法采矿、排污毁林、破坏古迹等侵害山水资源行为,桂林市两级法院坚持惩治并举,不局限于一纸裁判,更深挖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从源头压缩生态违法空间。

为消除历史遗留生态隐患,法院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审理非法采矿案17件49人、污染环境案1件3人,依法惩处肆意开山、违规排污行为人,守护喀斯特山体完整与水土安全。办案的同时梳理矿产开采行业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司法提示倒逼职能部门补齐治理短板。

数据直观体现治理成效:2026年上半年,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91件,同比下降37.24%;审结76件,同比下降39.68%,司法震慑与预防作用充分显现。2025年至今,全市依托多元化修复机制,完成补植复绿65.104亩、放流鱼苗40余万尾、修复受损山体1处。

全国人大代表汤建伟评价,桂林环资审判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为地方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长期参与江岸管护的“市民园长”唐龙英也表示,如今破坏生态的行为明显减少,受损林地逐步开展修复,群众看见了实实在在的保护成果。

为适配生态保护专业化需求,桂林市两级法院持续优化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同步健全诉前调解、第三方生态损害评估、修复效果跟踪监督等配套机制,推动环资审判精细化、规范化。同时深化司法与行政联动,畅通环保非诉执行渠道,搭建“行政监管+司法保障”双重防护体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同向发力。

以“复”为要: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

今年4月24日,七星区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黎某祥等人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名村民未经审批,在漓江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开凿山体搭建观景平台,损毁林地千余平方米,造成不可逆的景观与碳汇损害,法院判令3人承担63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

结合山体修复难度与被告人经济条件,法院创新碳汇认购、公益劳务代偿的复合修复模式:当事人出资6000元认购林业碳票弥补碳汇损失;2.9万元赔偿款,由黎某祥以107天巡山、环境清扫、普法等公益劳务予以抵扣。目前碳汇认购全部办结,公益劳务按期开展,履职过程全程登记监管。

守护流域生物多样性同样是司法修复重点。今年3月,灵川县村民李某使用禁用捕鸟网,非法捕获5只夜鹭、1只乌鸫,均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某认罪认罚。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1000元,并判令其承担生态修复、鉴定费用2412.5元,以精准司法打击非法捕猎行为。

这些案件,是桂林市两级法院破解传统环资审判“重惩罚、轻修复、修复模式单一”痛点的典型实践。

针对以往修复适配性不足、落地效果薄弱等短板,桂林市两级法院立足漓江多元生态特征,构建“惩戒+修复”一体化裁判体系,走出一条差异化、多元化、闭环式的生态修复路径,推动司法工作从单一惩戒向实质性生态复原转变。

法院坚持因人因案施策,实行分层修复机制:具备赔付能力的主体,全额承担生态损失与修复费用;经济困难当事人,以山林管护、环境清扫等公益劳务代偿赔偿金,让侵权人亲身参与生态治理,兼顾惩戒力度与人文温度。

同时创新“补植复绿+碳票补偿”特色机制,将林业碳汇认购纳入司法修复体系,以市场化手段量化生态功能损失,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司法转化通道,让生态修复从“表面补损”升级为“功能复原”。

为杜绝“重判决、轻落实”,法院建立全流程成效评估机制,将修复履职情况纳入量刑考量,严格落实“一案一方案、一类一模式”,精准匹配不同生态受损场景,形成审理、惩戒、修复、评估全链条司法闭环,切实保障修复工作落地见效。

以“合”为力:构建全域共治生态圈

保护漓江山水,既要保护自然风光,也要传承历史文脉。2025年4月25日是漓江保护日,七星区人民法院携手桂海碑林博物馆、漓江管委会综合执法支队、检察院开展主题活动,共同签订《漓江风景名胜区环境资源保护与历史文物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揭牌成立生态文物一体化保护工作站,将“审判+修复”模式延伸至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协议设立联席会议、线索互通、联合巡查、案件联办、协同普法等九大协作机制,搭建起执法、检察、司法、文博多方联动的共治平台。

生态保护是系统性、长期性工程,绝非单一司法力量可以完成。桂林市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修复”全域共治格局,打通治理堵点,汇聚全社会守护桂林山水的强大合力。

法院常态化联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漓江管委会、检察等单位,完善线索移送、证据共享、疑难案件会商、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及时移送违法线索,司法机关精准履职、从严裁判;办案中发现监管漏洞,第一时间制发司法建议,推动生态隐患在源头化解、在前端治理。

成熟的漓江生态司法模式形成示范效应。今年5月,东盟法官研修班专程到访桂林学习相关保护经验,桂林生态治理司法方案获得广泛认可。

办好案件之外,法院同步把法治宣传融入生态保护全过程,将巡回法庭设在漓江岸边、山林案发地,结合“漓江保护日”“全国生态日”开展公开庭审、现场释法,用真实案例直观展现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旁听群众、周边村民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树立敬畏自然、保护漓江的法治观念。

从严刑惩戒、专业化审判体系搭建,到多元差异化生态修复创新,再到跨部门协同治理、常态化法治宣传,一组组数据、一桩桩鲜活案例,记录下桂林市两级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足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清丽山水是桂林文旅兴盛、民生幸福的最大底气。桂林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守护漓江“金字招牌”,让绿水青山成为桂林永续发展的最大本钱,也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司法保护贡献更多“桂林方案”。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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