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反复查询,层楼公司已停止正常经营,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李四名下均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出现这种情况,我借出去的50万可怎么办呀!”
面对这种情况,和申请人耐心解释然后终结本次执行?让我们一起看看新疆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是怎么“打个样”的。

胜诉权益遭遇“执行不能”
据悉,张大姐与层楼房产公司曾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应该公司经营周转之需,出借50万元资金,双方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然而借款到期后,层楼房产公司却违背契约精神,以各类理由拖延付款,后续更是刻意失联、逃避债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大姐依据借款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得胜诉裁决。但当张大姐拿着生效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工作却遭遇“硬骨头”——经法院执行干警全面排查,层楼房产公司已停止正常经营活动,办公场所人去楼空,公司账户无存款、无不动产、无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名下也无有效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经我们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发现层楼公司已停止正常经营,其公司账户余额为零,名下也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说,“我们同时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因其早已失联,效果有限。”
峰回路转,深挖线索发现突破口
“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迅速调整执行思路,决定对案件进行“穿透式”审查。执行团队一方面重新梳理卷宗材料,逐字逐句研读借款协议、仲裁裁决书及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另一方面启动多维度调查程序,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复核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财产信息,同时赴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公司股权结构、出资认缴情况等档案材料,还走访了公司原经营场所、相关知情人,全面挖掘案件背后的财产线索。
经过细致排查与法律研判,执行法官发现层楼房产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关键事实,该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不足,直接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情形,这一发现让大家看到了破解案件的希望。
精准出击,依法追加股东促履行
基于查明的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严格审查认定,层楼公司股东赵五、钱六、宋七确实存在未履行足额出资义务的情形,依法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追加层楼公司股东赵五等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裁定生效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立即对该股东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执行措施的强力介入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股东们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执行和解实现双赢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沟通。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协调双方就还款金额、付款期限等事宜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股东释明未足额出资的法律责任、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在倾听张大姐的诉求同时,也引导她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作出了明确安排,股东承诺按约定分期支付全部欠款。
在收到层楼公司股东按协议约定履行的首期还款后,张大姐来到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维正义攻坚克难显担当”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法院历经多番努力,让多年债权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