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网络商家为了增加订单,都会推出退货运费险服务。万一买家需要退货,该保险就能承担退货运费,相当于给买家消费吃了定心丸。然而,这笔小小的运费竟成了胡某等人眼中的“肥羊”。近日,经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等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相应罚金。
2024年8月,某互联网公司安全合作运营部捕捉到异常:一批买家退货率畸高。经风控模型筛查,超过4000单风险订单浮出水面。合作保险公司进一步核查确认,涉及虚假运费险理赔的订单高达4680单,涉案金额5.6万余元。
“数据异常点高度集中,手法高度一致,绝非普通消费行为。”保险公司理赔高级专家在分析后判断这是一个有组织的诈骗团伙,遂于同年9月初向义乌市公安局报案。此后,胡某、阮某、李某等核心成员相继落网。同年12月,案件移送至义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4年3月以来,胡某、阮某、李某等人结成团伙,在购物平台专挑带有运费险的商品下单,随后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将商品寄回,实则旨在骗取保险公司的运费险赔偿。
该团伙分工明确,环环相扣,形成完整“产业链”。阮某负责在网络上大肆招募“霞姐”“雪姐”“苹果”等买家团队(均另案处理),指挥他们疯狂下单。买家填写的收货与退货地址,均由胡某控制的快递站点提供。胡某扮演“资源中介”,为买家团队对接低价快递站点,并提供用于“养号”的网店资源。李某则以所经营的快递站点为据点,提供代收发服务,成为诈骗链条的末端支撑。
这些职业买家在退货时选择“将商品自寄退回”,退货成功后,其账户会收到约10元的运费险赔款。买家随后以每单6.5元的价格转给阮某,从中赚取差价。阮某再以每单约4元的价格转给胡某,自己每单获利约2元。胡某最后以每单3元左右的价格结算给李某等快递站点,每单赚取约0.5元利润。
据统计,胡某参与骗取运费险52.4万单,涉案金额484.8万元;阮某参与16.4万单,涉案金额153.6万元;李某参与4.7万单,涉案金额40.4万元。
“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但诱惑太大,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快被发现。”案发后,阮某等人认罪认罚,并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主动退赃88万元,相关款项均已返还被害保险公司。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阮某等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退货事实骗取运费险赔款,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并非普通的违约或不当得利,而是具有明显欺诈故意、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保险业的经营秩序和诚信基础,遂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阮某等3人提起公诉。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介绍,此类犯罪看似“薅羊毛”,实则严重侵蚀电商生态根基,虚增交易成本,损失最终还是会转嫁给所有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商家及快递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参与类似骗局。对于这类利用规则漏洞实施诈骗、破坏诚信交易环境的行为,公众如发现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必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