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围绕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江西召开专题座谈会 应勇强调
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
回应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更高期待
6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江西召开座谈会并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牢牢把握人民性这个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这个检察机关的根本立场,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

6月11日,最高检调研组围绕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江西召开专题座谈会。
11日,应勇与江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及部分市、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律师代表,围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等作出部署。这些都为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标对表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相较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当前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人员力量和能力素质相对薄弱,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有待强化等问题,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应勇强调,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利益、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要着力构建四级检察机关各有侧重、统筹协同、一体履职、接续监督的工作格局,更有针对性地研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应勇指出,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委领导和党委政法委统筹下,加强法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协同解决民事诉讼监督衔接堵点,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更好地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民事诉讼监督效能。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也要勇于自我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依法接受执法司法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江西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永奇主持座谈。全国人大代表冯帆和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江西省鄱阳县检察院调研。
座谈会前,应勇在鄱阳县检察院调研,深入了解基层检察履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与一线检察人员交流。
调研期间,应勇与江西省委书记尹弘进行了工作交流。江西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永奇,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陪同调研。
(图片:钟心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