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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益家”绘就法治新画卷 河北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激发助推绿色发展新动能
时间:2025-02-27 10:35来源:河北长安网责任编辑: 安羽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是因运河而兴的千年古郡。隋唐时期,大运河开凿通航,从县域中部穿境而过。如今,京杭大运河途经临西县4个乡镇,长39.2公里。

为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临西县人民检察院自去年伊始,精心创建“运河益家”公益检察品牌。在“运河益家+”品牌建设引领下,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运河益家”凭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实绩,被确定为“邢台市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跨省一体化履职

推动形成保护治理“朋友圈”

1964年,国家以河道为界进行省级区划调整,位于左岸的临西县,不仅沿河部分村庄土地“遗留”在河道右侧,甚至汪江新村、小东温村2个自然村落,处于山东省临清市的辖域版图。

面对行政区划给运河治理带来的难题,临西县检察院充分释放“运河益家”文化品牌的内蕴效应,秉持“共饮一河水、两岸一家人”的理念,主动携手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等沿河7县市共同签署《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以省级非遗“乱弹”家乡戏的说唱形式,深入运河两岸,开展大运河“四乱”治理和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此增强沿岸民众共同守护运河的意识认同感。


以公益宣传开路,临西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机制落实,借助“互联网+益心为公”云平台,创新运河智能化联网保护,临西县检察院与临清市检察院开通了案情共享、协同履职共治的“局域网”,全天候网络在线守护,彻底消除了河道治理的区划“壁垒”,实现了运河水道和生态保护的“一张图”,开创了冀鲁两岸检察机关协同应对河道隐患、开展公益诉讼一体履职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两家检察院共办理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案件5件,保障了河畅、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同时推动了运河左岸大堤人行步道建设及尖冢码头遗址、塔岸闻钟等历史文化景观的修复,大运河日益发展成为沿岸民众休闲生活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深化“府检联动”机制

激发助推绿色发展新动能

“运河益家”,不仅是公益诉讼检察的品牌平台,更是推动行政部门多方协作、保障绿色发展的重要检察力量。

临西县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及与12家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府检联动”协议,以主动担当的作为,释放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动能。


保护水系生态和林业资源。该院深化机制建设保障“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他们在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成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深度融合,依法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水源保护区污染、林木非法砍伐等监督活动,对履职监督发现的3起问题线索查实后,均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有力推动了全辖域水与林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取用。同时,联络办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双向赋能作用,将公益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在云平台提供的各地涉河道淤堵、水利设施损坏等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给水务部门。一年来,临西县完成了马刘庄渠、石佛渠等渠道的清淤和设施改造,新增地表水灌溉面积3.1万余亩,助力县域地下水位线显著上升,有效推动了全县水脉资源保护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2024年12月,石佛渠荣获“省级幸福河湖”称号。

守护乡村生态“颜值”。“运河益家”品牌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该院利用数字检察赋能,通过无人机巡查、实地勘查,以精准的“可诉性”检察建议,与属地政府合作,成功解决了乡村坑塘水污染难题。一年来,该院共督促治理恢复乡村水污染坑塘13处,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万余平方米,并引导水体净化达标后的坑塘村,通过发展养殖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取得了环保、增收一举“双赢”的社会成效。

以个案促类案

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公益检察是公众利益的坚定“守护者”。“运河益家”,既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闻声而动,更要对民生关切精准施策、向需而行。

临西县检察院通过类案监督和有效履职,不仅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更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去年4月,该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域某药店存在“挂证”现象。执业药师挂证而不履职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用药安全。干警对该案初查立案后发现,“挂证”现象在多家药店普遍存在。为彻底扫除这一隐患,他们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通过调取辖区执业药师注册信息、连锁药店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数据,开发自建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类案监督模型”,筛查出43名执业药师、64家药品经营企业涉嫌违法“挂证”,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功解决了县域医药零售行业存在多年的痼疾。


该院办理刑事案件始终不忘做实监督工作,通过审查案件发生成因,追查是否关涉社会管理因素,查验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存在怠于履职情况,以此拓展了公益检察线索来源,也将民生关切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及时纳入公益检察视野。在办理李某电信诈骗案时,他们发现李某通过县城某家通信门店购买到批量受害老年人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信息。该院立即向县工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导对县域通信行业进行整顿,并应邀协助移动、联通运营商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法治培训,为老年人免受欺诈筑起了一道坚实屏障。

该院还充分发挥“侦协办”“检企联络站”窗口瞭望作用,对在非审查起诉案件中发现的关乎民生民利问题,从公益视角协调联动,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以高质量履职助推了社会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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