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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专题学习
时间:2026-05-25 09:55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 安羽


6月8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专题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精神,学习好、领悟好、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精神,谈学习、谈体会、谈认识,引领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以更高站位深学细悟、以更严标准对标查摆、以更大力度践行转化,进一步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学习并讲话。部分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展现出高远的战略眼光、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务实精神,为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干事创业树立了光辉典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在深学细悟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正确政绩观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深化对政绩观的规律性认识,从思想上解决好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地和浙江人民的深情厚爱、对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远考量,聚焦聚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义乌发展经验”,坚守求真务实、实干为民的价值坐标。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做深做精做透循迹溯源,深入学习、研究、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感恩奋进、实干争先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和践行“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更加坚决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偏差,从党性上找差距、在整改上见真章。要深刻领会和践行立党为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闭环落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深刻领会和践行为民造福,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加强和改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刻领会和践行科学决策,深入调查研究,摸透真情实情,突出抓好在“一取消三不再”之后实现检察工作科学管理,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刻领会和践行真抓实干,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省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在开展学习教育上必须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全程全面高质量。要一体推进学习教育问题查改与最高检巡视工作“回头看”,敢于动真碰硬,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各项机制措施,进一步抓实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一体推进解决具体问题和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注重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一体推进学习教育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盘点工作进度,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多作贡献,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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