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广西检察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
时间:2022-10-08 15:47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通过合规整改,我们矿山企业消除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营造了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为企业提高效益、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6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民营企业合规改革座谈会上,已通过合规考察的陆川县M矿山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广西陆川县位于广西东南端,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的交会点,丰富的矿产资源使得矿产开发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之一。但因早期矿区设置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以及部分矿山企业存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导致陆川县矿山企业出现大范围越界开采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9月,陆川县检察院作为非试点地区,经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后,主动探索在采矿行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法治手段帮助矿山企业解决管理漏洞,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合规管理模式和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

一年来,合规改革不仅助力企业实现利润增收,而且同步推进了矿区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让绿色真正成为当地矿山行业发展的底色。前不久,陆川县检察院办理的23家矿山企业非法采矿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困境:全部起诉将对矿山行业造成巨大打击

2021年4月,陆川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上级巡查反馈和日常监管,发现陆川县23家持证矿山企业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并将线索移送陆川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查明,2019年至2020年,23家矿山企业在各自矿区内超深度或超范围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高岭土等原矿,涉案价值21.69万元至1447.68万元不等。2021年5月,陆川县公安局对该23家矿山企业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陆川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陆川县委领导和陆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一起到涉案企业走访合规整改情况

同年8月开始,陆川县公安局陆续将该系列案件移送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这23家企业是开采销售建筑用花岗岩、高岭土等持证矿山企业,占全县持证矿山企业的三分之二,吸纳本地职工就业2000余人,年度纳税总额在6000万元以上。大部分涉案矿山企业均存在界桩标识不清楚,或是没有在边界处按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界桩。多数涉案企业还存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案发后,涉案企业陆续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相关责任人也主动投案、认罪认罚,主动提出愿意整改。

在调查中,D石场负责人向检察官表示,石场是家族产业,由家族成员管理,雇用工人生产,对矿山开采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多。“受到行政处罚后,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缴纳了全部罚没款,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供专业支持,帮助我们完成整改,防止以后再发生越界采矿的情况。”该石场负责人说。


陆川县委领导和陆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一起到涉案企业走访合规整改情况

陆川县检察院多次就持证矿山超深越界开采、非法采矿系列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进行研究讨论。大家认为,如果就案办案,对众多的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予以追诉,将对全县整个矿山行业造成巨大打击,也直接影响2000余人就业,不利于矿山行业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

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找出涉案企业承担责任最合适的形式和途径,让陆川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陷入思考。

曙光: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得到上级支持

2021年3月,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启动,当时,广西不属于试点地区。陆川县检察院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发,经综合研判案件情况和涉案企业的合规意愿后,决定主动探索在采矿行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2021年8月,陆川县检察院通过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和其他指导性材料,绘制了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流程图,制定了《关于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1年9月,该院在全面审查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的有效性、可行性、适用性后,经玉林市检察院层报广西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该系列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的可行性。最高检相关部门答复,同意陆川县检察院参照最高检《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办理该系列案件。

陆川县检察院通过制定《委托评估函》等文书模板,不仅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工作要求,同时也减轻了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自行摸索的压力,为办案争取了更多时间。

2021年10月12日,广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绍华、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昱带领调研组到陆川县检察院指导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调研组从合规工作的部署要求、人员管理、案件类型特点、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调研组还到涉案企业实地走访,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为开展合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陆川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沟通第三方问题

为了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2021年9月18日,陆川县检察院将上级检察机关指导意见、当前企业合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向陆川县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随后县政府牵头,召开了由县检察院、工商联、自然资源局等13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陆川县企业合规工作第一次协调会,会议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内容、第三方专家组人员的选任办法进行了协商。

两个月后,陆川县正式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了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并联合印发相关文件。

刚性:多措并举确保合规整改落实到位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专业人员名录库中的部分专家因长期在本地从事矿山治理,与涉案企业管理人员较为熟悉,如何避免“人情合规”呢?陆川县检察院向玉林市检察院“求助”,请玉林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征集一批专家充实到专业人员名录库中,为陆川县第三方专业组织解决人才紧缺问题。

“在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时,我们发现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整改内容不够全面,缺乏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并且对于矿山行业容易出现的非法占用林地、边陡坡设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容均未提及。”陆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绩荣介绍。

办案检察官根据第三方组织和相关行政机关排查出的非法占用林地、环境污染、爆破等8大类38项风险点,制定了《广西陆川县矿山行业企业合规管理计划编制提纲》,从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完善相关业务管理流程等方面,建议企业弥补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源头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证据时发现,有7家涉案企业除越界开采,还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1家涉案企业未按要求申报职业病预防情况,林业和卫生健康部门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为此,陆川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检察官到涉案企业督导整改情况

在合规整改过程中,有个别石场的管理人员有抵触情绪,比如Y石场管理人员就表示很不理解:“我们石场为什么要搞企业合规?我们已经退出违法所得,也缴纳了罚款,我们现在就想早点开工挣钱,企业合规可以帮我们石场增加收入吗?”

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让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企业合规不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是真真切切能帮助企业把发展道路走长、走宽的“助力剂”。最终该名管理人员转变态度,认真配合第三方组织开展合规整改。

还有部分企业在矿坑回填、复垦复绿中遇到无法自行完成整改的问题,检察机关经综合研判,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提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将情况向县政府汇报,建议由行政主管部门向无法自行完成整改且又愿意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涉案企业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由县政府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进行统筹管理,聘请第三方对涉案企业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修复。

涉案矿山企业多、涉及范围广,如果履职监管不力可能会出现廉政风险。针对这一情况,陆川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将全县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及部分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系统接入检察机关的数据系统,做到“足不出户”就能实时掌握涉案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通过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督”。

为了实现对第三方组织履职效果的监督,陆川县检察院组建了无人机飞行团队,运用无人机设备将涉案矿山合规整改前后的情况通过航拍取景,再进行3D建模,立体呈现整改前后的对比效果,作为评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及第三方组织履职情况的客观依据。


检察机关陪同第三方专家组检查涉案企业复绿情况

2021年12月,第一批6家涉案矿山企业合规考察期限届满,第三方组织经过评估,6家涉案矿山企业均已建立完备的生产经营、安全防范、合规内控的管理体系,完成了回填、复绿等环境修复义务。陆川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参与听证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截至今年9月21日,第三方组织对9家涉案矿山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考察后,认为整改合格。陆川县检察院据此对9家涉案矿山企业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升级:推动矿山行业合规转型升级

今年1月20日,陆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陆川县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梁建文带队实地考察了部分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并举行现场会。

在办案过程中,陆川县检察院会同主管部门研究针对行业顽瘴痼疾的整治措施,以系列案推动行业治理,助力矿山行业领域形成合规建设的法治氛围。

该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全县30多家持证矿山企业召开警示教育会,以案说法,激发了当地矿山行业开展合规建设的积极性。针对矿山企业矿区范围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安全隐患多等问题,该院以矿山企业合规整改为契机,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通过科学规划、踏勘,重新划定矿区范围,整治“半边山”采石场,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推动矿山行业转型升级。

涉案企业通过扎实开展合规整改,提升了相关软硬件设施,其中5家企业完成绿色矿山验收,2家企业年经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通过矿山“行业合规”建设,当地政府加快推进了“半边山”矿山整治工作。


陆川县检察院针对涉案企业合规验收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在会上播放3D建设设备拍摄的石场现场整改视频

日前,在陆川县检察院召开的一次企业合规听证会上,一名人大代表讲道:“涉案企业要借助合规整改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环保观念、完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改过自新,依法合规经营,实现企业的长期良性发展。”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殷切嘱托。陆川县检察院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服务经济发展并重,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以“止于至善”的履职要求推动矿山行业合规管理,营造了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地处粤桂交界的陆川县实现了从“靠山吃山”到“养山护山”的转变,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群众的高度赞誉,为促进陆川经济绿色发展、筑牢祖国南疆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日报)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